Saturday, June 03, 2000

F-荷蘭的規矩

今天雖說正式上班,但因長假的關係,有些人還是不上班。我約Peter要去警察局先報到。他說警察局處11時關門,原約10點,他來了,說必須先照相。於是先到市區,找一家。那家說有客人,正忙著,必須十五分鐘後才有空。於是又找到另外一家,拍了一組四張快照,要十八荷盾,合台幣288元,算是貴了一些。之後驅車往警察局,結果撲個空,今天沒開張,只好敗興而返。先返回花卉研究中心,Peter與我介紹許多人。荷蘭人的名字唸起來很怪,怎樣也記不起來,真是槽糕。

下午先將筆記型電腦拿去試了一下,無法與網路聯上線,因為管電腦的人要到周三才來,也無法解決。由於辦公室中的電腦全為荷蘭文,軟體又少,真傷腦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