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0, 2000

F-停車問題

談到停車,中西問題都一樣。阿姆斯特丹是限制車輛進入城區,以解決交通問題,當然這也是不得已的辦法。但市區裡,則實際已想盡辦法增加停車的空間,諸如把路上車道減少,把其餘的變為停車場。車道是不能作為停車的地方,有些地方甚至也不行暫時停車。路邊停車場就必須有停車場的樣子,它一定設有阻礙物,絕對不是看起來是停車場而又似車道。台北的路邊停車空間常常是車道的一部份,這是錯誤的。

阿姆斯特丹的停車管理是外包的,由私人經營,所以效率很高。但你也不可能因為有特權,就可以不繳交罰單。管理私有化在台灣是否可行,是一個疑問。但即使私有化,在台灣這種特權當道可能仍無法消失,也許更囂張也說不定,這是一個問題。

在阿姆特丹市區,無論你停那裡,就是要收費,你不能說那個地方沒劃線,就不必繳費。市區每小時4.75荷盾,約每小時九十元台幣,市中心僅在星期日上午不收費而已;在比較郊區的地方,收費較低,也可以星期日全日不收費。

這麼貴的停車費,阿姆斯特丹的小老百姓怎麼辦?他們當然民不聊生。不過對於住在阿姆斯特丹的居民,他們可以購買整年用的停車證。有這種停車證,可以在市區的任何停車場停車。但這個停車證非阿姆斯特丹的市民不能購買。

一般停車收費的方法是採用自動先繳的方式,在停車場附近都會有一個收費機。這種收費機上,你投入多少錢,它就會給你一張單子,上面會清楚登錄的可以停到的時間,你要把這張單子放在車前的擋風玻璃內。若糾察查到你停車的時間超單子所表示的時間,會被罰款60荷盾。荷蘭人很守法,所以大體上都會注意到停車繳費及時間的控制。

在比較沒有停車問題的地方,如阿斯米爾,停車是免費的。但如市中心、市場附近等停車需求較高的地區,則採用限定時間的方式。通常停車的格會劃線,劃白線或不劃線的地方是可以長時間停車的;若劃藍線的話停車是有時間限制的,至於時間長短則依該區之告示牌說明。不過原則上星期日藍線與白線一樣,均可以不限時間停車。

在藍線處停車,他們如何知道你到底已經停多久了?他們倒想出了一個辦法,這個辦法在歐洲國家也常用。在台灣的話,可能政府不信任老百姓慣了,會不敢採用。他要每一位藍線上停車的駕駛人自備一個停車表,這種表可以是厚紙板做的,可以到文具店裡購買。停車表實際上就是停車時間指示表,表中有一個轉盤,轉盤邊緣刻有十二小時的刻度,旁邊有一個指示針。每次停車時,你必須將指針轉到你到達的時間,然後置於駕駛艙前。這樣糾察人看了這個停車表就知道你有沒有超過時間。實際上,這也是給駕駛人自已對時間的警愓,隨時把握時間。不過荷蘭人自已是相當遵守這種停車方式。

上述各種停車方式尚未引進國內,可能機器也不便宜。目前台北那種人工收費的方式所需的人力甚多,收來的錢大部份被人事費用吃掉了,只是政府不去算成本帳,而納稅人不計較而已。停車問題,阿姆斯特丹能,台北能嗎?荷蘭能,台灣能嗎?不能尊重誠實的制度絕對不是一個好制度,如果每個人都想走在法律邊緣的話,這個社會是相當可怕的。我們自己想想,我們是怎樣的一個社會呢?我們能接受這種誠實的停車制度的考驗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