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03, 2000

T-文化季開囉啦!

阿姆斯特丹之所以成為國際化都市,不在於其古老的房子,閉鎖的交通或是名貴商品街,最主要的還是其層出不窮的文化活動。這個城市的容納性很大,由從前人人皆曰不可或認為稀奇的櫥窗女郎、賭場、麗都夜總會(仿巴黎),到同性戀、大麻、愛滋等,都能採容忍的態度,而且採用其他正當活動作補足的措施。

舉辦各種文化活動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項。在每年的觀光手冊裡面,阿姆斯特丹的種種文化活動節目均已清楚地排上節目表。而且隔年的重大的活動在今年秋季也開始作預告,並且接受訂座。各種活動的單張均存放在阿姆斯特丹市區內的五個旅遊局,任何人均可以到市中心旅遊局索取這類的免費資訊。

要玩觀光事業,旅遊局是少不了的機構,它的設置要方便,而且很顯著,甚至要讓外地旅客由主要道路進城時,就要有明顯的路標指引如何到達旅遊局。阿姆斯特丹的旅遊局除了熱心解答遊客的問題、提供簡便地圖外,尚販賣一些風景明信片、地圖及旅遊書籍,以維持其正常開銷。其最大功能是接受各種節目活動的訂票。它利用電腦連線,替客人找尋適當場次及座位,然後立即用電腦開票。每張預約票收手續費五荷盾。有些郵局也提供這項服務,但以較大的活動節目為主,其範圍則涵括荷蘭全境。

八月底的一個週日,我們開車到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的一間英語教堂作禮拜。當進入內環時,我們發覺往市中心的路已經開始封鎖,車輛只許出不許進。我們心想,應該有什麼活動正要發生了。

記得來到荷蘭的第三天,適逢他們女王誕辰紀念日。Peter 帶我到阿姆斯特丹市區來逛街。那時電車僅能到外環,到市中心需要走路。原來整個市區完全禁止車輛通行,只有行人及腳車可以進入。那時人潮由外往內集中,整個城幾乎充滿了人,垃圾滿地,走在路上都可踢到啤酒罐或可樂罐,叮叮噹噹作響。而大街小巷變成跳蚤市場,這是荷蘭境內唯一不必登記可以擺攤的日子,大家都將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出來賣,有些賣到最後沒人要就丟在街上。

今天這樣架式好像是另一個活動要舉行,不過規模似乎比較小,僅在內環部份。我們到教堂時,有三個警衛守在門口。定人就問其中一位到底是什麼事?他說:「這是文化季的活動。每年秋天到這時候,因為渡假的人潮大概都回攏了,各單位的新活動節目大都底定,所以趁這個活動向市民作推介。」

「新的文化季要開囉了!」做完了禮拜,我們決定先開車回家休息,等下午晚一些再坐電車入城,看看究竟。

由我們住的地方坐九號電車可以直接到達內環市中心,但今天我們僅能坐到林布蘭特廣場,就得下車。這時廣場已經擠滿人潮。林布蘭特廣場是一座小型公園,這裡以飲食街聞名,電影院就在旁邊。我們下了車,由此走向內環道路。此時內環道路上熱鬧非常,有人在路當中賣藝,週圍擠滿了一圈人。穿過賣藝的地方,又有一個戲台棚子,上面有兩個主持人,一男一女搭訕著,好像在進行猜謎問答的樣子,音響放得得大,吸引更多的人群。

我們再往前走去,靠運河的這一邊,擺著許多攤位,是從全荷蘭各地的博物館、文化中心、書店、教堂、藝術畫廊、新的文化節目製作單位等等,總共有五、六十個攤位,陳列各種活動或節目內容簡介。他們派有專人在現場為人作詳細解說。定人特地從中選擇了幾個有興趣的攤位詢問一些問題。雖然他們使用荷文,但都能用很流利的英文,熱心的回答。荷蘭在英文教育上做得相當成功,一般公眾場所出入的人,大部份均能用英語跟我們交談。

有時候,從這裡回想起我們的語文教育,我們也有諸多感概。我們的學子,由中學,而中學,而大學,均把英文列為重要科目。但實際上我們卻沒替他們創造練習的環境,不但學習起來事倍功半,而且也無從發揮。這點值得我們教育當局深思。

T-好鄰居(之二)

六月底,Peter說他朋友在阿姆斯特丹有個三間房的公寓,廚衛俱全,我們可以去看看。我們選了一個好日子,一同前往,並與屋主會面。房子雖然老舊,但設備相當齊全,除客、餐廳外,尚有一大及一小房間。廚房雖不比台北住的大,但差強人意。屋主Frans是個畫家,但後來知道他也不是真正的屋主,算是二房東。他說若喜歡這裡(這次會面算是Interview吧),他還要問一下樓下的鄰居,就是那位年青人,看他有沒有意見。

哇!多麼體貼的鄰居!我心裡在想:房子租給別人,還要先問問鄰居的意見。後來Peter 告訴我們,真正的理由是「防患未然」。

原來阿姆斯特丹的住屋狀況需由市政府調度,要租給別人必須市政府同意,或者市政府有優先權將正在排隊的人遞補。阿姆斯特丹是國際化都市,人口大量擁入,但為保留都市景觀,新蓋的大樓很少,故很難找到適當的住所,只好到市政府處先行登記。若照市政府的規定,一定要在阿姆斯特丹有正常工作的人才能租到市區的房子,而且房租也由政府規定。即使如此,等待的名單極長,早已排了三、五年。

於是,另一種暗盤出現了,房主不願讓市政府任意租給不相干的人,因此私下租給自己認識的朋友或親人;另一方面,有些租到房子的人,即使已不在阿姆斯丹工作,也不甘願就此放棄承租權,於是暗中當二房東。就像Frans一樣,他是畫家,最近因住在女友家,憑空多出了房間,故暗中將租來的房子出租。像Peter ,像我們,就這樣利用人際關係,能夠「插隊」的情況多的是。但若有鄰居告狀,就會遭受重罰。

好鄰居在阿姆斯特丹反而是一個諷刺的例子。但實際上,我們樓下的年輕人,Philips,也是一個相當上進的人。我們住在三樓,他住二樓。但我們的閣樓是屬於共用的空間,所以每次他曬衣服的時候,都要經過我們的「領土」,才能上得去。他自己有鑰匙,但每次上來時均會先敲門。高瘦的個子,濃眉大眼。碰面時則僅打個招呼而已。

有一天,他從閣樓下來,說他要離開去波蘭,研究有關書的歷史。原來他的英文還不錯,於是定人就與他閒聊起來。他說他是學歷史的,目前獲得一筆獎學金,可以到波蘭研究四個月,這給他很好的機會。

他說希望將他的信留著,他會請人來拿。看樣子,他也是阿姆斯特丹租房政策的受害人,不肯放棄承租權,所以底下的房子可能也要深鎖四個月了。